要賬公司發揮聯動機制優勢,成功化解一起承攬合同糾紛,及時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此前,原告訾某與被告張某雙方口頭達成蓋房協議,約定由被告張某承攬房屋的修建,包括購買墻磚等內容。由于磚塊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在房屋建成遇水后,磚塊膨脹變形、爆裂,房屋質量與安全堪憂,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事發后,原、被告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被告張某卻拒絕履行賠償義務。原告訾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某賠償其房屋損失4.1萬元。
為妥善化解糾紛,紅慶河法庭在收到案件后當即聯合司法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通過實地查看房屋狀況與磚塊質量,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尋求化解矛盾糾紛的最優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人情事理等多方面入手,耐心細致地對各方當事人進行疏導勸解。經過反復溝通協調,各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由磚廠賠付原告3.5萬元,被告負責對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修繕。至此,這起因磚塊質量引發的承攬合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紅慶河法庭與司法所深化協作、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此次訴前調解,不僅高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通過多方聯動機制將矛盾化解在訴訟前端,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切實減輕群眾訴累,為轄區社會和諧穩定筑牢法治防線。